测试项目
低气压试验
参考标准
GBT 2423.26-2008, IEC 60068-2-41-1976
能力范围
0~100Kpa;400×400×400mm
低气压试验就是将试验样品放入试验箱(室),然后将箱(室)内气压降低到有关标准规定的值,并保持规定持续时间的试验。其目的主要用来确定元件、设备或其他产品在在贮存、运输和使用中对低气压环境的适应性。
1.设备要求
气压试验箱(室)应具有足够的空间以容纳试验样品,并能进行气压和温度控制,能以不超过15kPa/min的速率将气压降至目标压力值,在预定的时间内保持气压。
2.试验方法
将试样置于气压试验箱内,以不超过15kPa/min的速率将气压降至65kPa(±5%),按预定时间、温度持续保压,达到规定的时间后,再以不超过15kPa/min的增压速率充入符合试验室温度的干燥空气至恢复到初始状态。按有关标准规定,检查包装及内装物的损坏情况,并分析试验结果。
3.试验条件
试验条件主要包括低气压值、低气压试验持续时间、试验舱内的温度和重复试验的包装件数量等方面。
当空运时,如果采用的是增压仓飞机,或者采用非增压仓但飞机飞行高度不超过3500m,在进行低气压试验时气压值可采用65kPa。
当非增压仓飞机的飞行高度超过3500m时,运输包装件低气压试验的气压值及温度参数可按图选取。
试验持续时间可在2、4、8、16小时内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