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V是什么: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 第38号令 为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促进汽车行业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向绿色低碳清洁安全转变,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 新产品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应分别符合国家标准《汽车禁用物质要求》、《道路车辆 可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的要求,并纳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在生产车延后24个月执行。 GB/T 30512-2014(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2014年02月19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4年06月01日正式实施
ELV测试介绍
汽车禁用物质检测 | 主要测试产品及项目:
•主要检测产品:整车、汽车零部件及材料
•可检测的项目:
编号 | 测试项目 | 依据标准 | |
整车 | 整车拆解手册、禁限用物质、RRR | 国家标准 | |
零部件及材料 | 1 | 铅(Pb)、镉(Cd)、汞(Hg) | GB/T 30512-2014、主机厂标准 |
六价铬(Cr6+) | |||
多溴联苯(PBB) | |||
多溴联苯醚(PBBDE) | |||
2 | 石棉(Asbestos) | 主机厂标准 | |
3 | 邻苯二甲酸酯(PHT) | 主机厂标准 | |
4 | 多环芳烃(PAHs) | 主机厂标准 |
汽车禁用物质检测 | 整车拆解:
汽车禁用物质检测 | 整车拆解: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管理要求》中供应商责任作出明确解读:“各级汽车零部件和材料供应商应如实提供产品的材料和有害物质使用信息,以利于汽车生产企业对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的跟踪与分析”。
自 2016年 1月 1日起,对总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 (M1类)有害物质使用和可回收利用率实施管理,同时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应在获得新产品《公告》的 6个月内,通过适当的途径和方式,向回收拆解企业提供《汽车拆 解指导手册》。
汽车禁用物质检测 | 主要设备: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Vis)
设备型号:7230G(舜宇恒平)
试验项目:六价铬含量测试
适用标准:IEC62321-7-1/ IEC62321-7-2/ GB/T26125-2011 /GB/T 30512-2014/ QC/T 942-2013
自动机械臂&XRF
设备型号:汇像/华唯/天瑞/岛津
运作周期:7*24小时不间断
试验项目:铅/镉/汞/铬/溴含量筛选测试
适用标准:IEC62321/ GB/T26125-2011 /GB/T 30512-2014/ QC/T 941~944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
设备型号:ICP5110(安捷伦)
试验项目:铅/镉/汞含量测试
适用标准:IEC62321/GB/T26125-2011/GB/T 30512-2014/ QC/T 941、3-2013
偏光显微镜(Polarizing Microscope)
设备型号:DM 2700 P(徕卡)
试验项目:石棉定性测试
适用标准: GB/T 23263-2009/IS0 22262-1:2012
X射线衍射仪(X-Ray Diffractomer)
设备型号:TD3500
试验项目:石棉定性测试
适用标准:GB/T 23263-2009/IS0 22262-1:2012
汽车检测 | 检测服务流程: